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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吴路龙漕路口汽车助动车人伤事故记录

2017年5月12日在龙吴路龙漕路口,发生了汽车和助动车的人伤事故,仅作记录。

路口状况

龙漕路龙吴路路口由东向西一共3根机动车道,最左侧为左转,中间为左转加直行,右侧为直行。

事故经过

当时我在龙漕路龙吴路口绿灯由东向西在中间直行加左转车道正常直行。

助动车在龙漕路龙吴路口由东向西穿过右侧直行机动车道后,在横穿进入中间车道时与正常行驶的我的车的右后门发生碰擦,助动车倒地。

在行车记录仪的广角镜头下看的很清楚,右侧有一辆助动车从外侧机动车道违章切到里侧机动车道,但是当时下着雨,左侧驾驶位的视线被右侧银色轿车遮挡,没有看到右车车头有一辆助动车正在违章横穿机动车道,更没想之后在车身都超过了他的情况下,他依然没看到我。

事故处理

在发现车被撞到后,刹车、挂P档、开双闪、下车拍照

接着上车,开始打电话

第一个电话打给领导,说明情况需要请假

第二个电话打给110,报机动车助动车事故,需要出警。

第三个电话打给保险公司,申报有非机动车事故,有车损需要理赔,看是否需要现场勘察。

期间辅警一直要求把车移到路边不要影响交通,但是没有睬他,后来看了很多资料,发现人伤事故绝对不能移车,还好没有听辅警的话。

打完电话以后,下车查看助动车的情况,询问是否伤得严重,是否需要去医院。

过去之后,他一直说是我违章行驶,一开始说我车开太快,后来说我闯红灯,接着又说车被我撞坏了,又开始说脚痛起不来了,简直没办法沟通,也就没有和他啰嗦,站在旁边等交警来处理。

期间和保险公司的理赔员沟通,说要等责任认定下来才参与进来。当时看助动车人能站起来就没有报人伤。

交警处理

交警来了之后,把助动车推到了路边,并让我也把车开到路边。

这时候,助动车的老婆也来了,一口咬定是我全责,还说影响他们做生意,要我赔偿他们的损失。

交警问他怎么会撞到我的,他一口咬定说他直行,我撞的他,交警说两个都是直行,怎么会撞到的。然后他又说车也被我撞坏了,交警说那我叫拖车把你助动车拖走吧,他又说助动车没事了。

交警问他有什么损失,他说他车上的菜价值500,要我赔,交警问他发票单据有么,他又拿不出来,交警就如实记录,甲方宣称车上的菜500元,助动车无损坏。

接着交警问我要了行驶证和驾照,登记之后,暂扣了行驶证。

接着交警就让我可以走了。但是助动车的老婆马上追上来,似乎对交警的处理不满意,要让我留下来送他老公去医院,作为一个不讲事实,一口咬定是我全责的人,我只能呵呵了,您自己走好,我只能说,您自己打的,保留好单据,到时候如果是我全责,我帮您报销。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拨打110报警,如果对交警的处理不满意,欢迎走法律程序。

后续

中午,理赔员和我打了个电话确认事故进展,我和他说责任还没认定,要礼拜一再去处理,说助动车要求去医院,他说这样可能涉及人伤赔偿,要增加人伤事故,遂又打保险电话增加了人伤,过一会,人伤专员打电话给我,确认了一下人伤的程度,说没有骨折就是好事,后续保持联系。

行车记录仪

交警支队定责、人民调解、签订调解协议

礼拜一早上去交警支队,先问助动车方拿医疗发票,算了一下,500左右,接着他又拿出一张3天的病假单,说要300一天,接着说之前500的菜也需要赔偿,打电话给人伤保险专员,问了下人伤保险的赔付额度,说最多给1500,看看能不能谈拢。问了下助动车方,同意医疗加误工加物损一共赔付1500元。和保险公司电话沟通后,决定按1500标准补偿。

接着去未定责事故处理区定责,交警带双方去监控室调监控,交警问他怎么骑的车,他说他直行,我撞的他,交警让他自己看路口监控录像,我正常直行,而他占用两条直行机动车道左转,他看完还是坚持说自己没有错,交警也不跟他废话,直接判定助动车转弯未让直行负担全责,机动车绿灯正常直行无责,回来交警问我要不要进保险,我说要的,就在责任书上写机动车全责。

这是血的教训,人伤事故千万不要认全责!人伤事故千万不要认全责!人伤事故千万不要认全责!特别是需要报销医疗发票的,有什么责任认什么责任!不进保险!自费修车都不要紧!可以之后报单车事故!一旦认了全责,就一切都被动了!

接着去人民调解确定补偿金额,一定要写确定的数,不能写等保险公司赔付多少,初步定为之前和保险公司电话里确定的1500元。接着助动车方开始说病还没有看好,脚还肿着,要继续看病。这就让我很尴尬了,我都认了全责了,你现在要增加费用,我怎么弄,还不如当初我认无责,修车自费,其他费用都助动车自己承担好了。还好最后,助动车方妥协了,不准备再增加费用。还好还好,否则真的是要悲剧了。

接着去法院办事处,签订调解协议,我赔偿1500元给助动车。(办事处半小时办一个案件,基本一天也就能处理10起案件,等个个把小时没跑了)接着开了张收据给助动车方,我钱给他后换取发票。

人伤理赔

当天晚上约在地铁口,把1500现金垫付给助动车方,换回收据。

接着准备资料问保险公司算钱,看看能报销多少。

报保险需要提交的资料

对方部分:(未住院)

  • 医药费发票(挂号、拍片、药物),逐项拍照,并拿回原件留底
  • 交通费发票(出租车发票),逐项拍照,拿回原件留底
  • 病假单(医院开具,按天计算),逐项拍照,,拿回原件留底
  • 病历卡(医院就诊记录本),封面拍照、医生填写的病历页拍照
  • CT拍片报告,逐页拍照
  • 就诊卡(磁卡),正反面拍照
  • 对方身份证,正反面拍照

以上内容在和伤者第一次至交警处在未确定责任前或价格未协商确定前找对方以各种理由尽快拍照和拿取原件,以免之后由于费用谈不拢等各种原因导致伤者有抵触情绪不愿意配合拍照取证。

自己部分:

  • 事故责任认定书红色联(责任认定后会在之前的留存联中补充责任认定,记得要拿红色那联,如果不是红色的那联要和伤者对换过来)。拍照
  • 事发时所持行驶证,正反面拍照
  • 事发时所持驾照,正反面拍照
  • 保险受益人身份证(一般为自己),正反面拍照
  • 保险受益人本人名下银行卡(一般为自己),正反面拍照
  • 人民调解补偿费用表(走完人民调解后拿到的费用表格),拍照
  • 法院民事调解书(法院调解后拿到的调解书,两页),逐页拍照
  • 经济赔偿凭证(法院调解最后会开一张付款收据给伤者,需要自己把补偿款垫付给伤者后交换这张收据),拍照

以上内容不急,可以到家之后整理完资料慢慢拍照。主要是最后一项,最好当天去交警调解的时候就带齐现金,直接把收据拿回来,这样有助于加快保险理赔速度。否则这个拿不到没法理赔。

拿到最后一项经济赔偿凭证(收据)后,才算收集齐了所有资料,接下来的所有事情就和伤者无关了。

上传完所有资料的照片后,保险公司会打电话确认有哪些单据是无法报销需要自费的,确认无误后,即可让保险公司上报赔付。

至此,人伤部分就结束了,算是了结了和第三方的所有事情,之后就等待保险公司将赔付款打入自己的银行卡内,大约是在材料上报的当天就可以收到赔付款。

车损理赔

车损理赔在自己揽掉全责之后,修车就方便了很多,修车费用全部走保险,当然缺点就是下一年度的保险费会失去优惠资格。

处理完人伤之后,隔天打电话给4S售后,预约了礼拜六上午十点去店里定损

礼拜六早上10点到了4S之后,发现提早预约和没有预约的一样,都要等,等了大约一刻钟之后,4S里唯一上班的事故专员处理好了前面的事故,过来接待我

一起去看了下事故车,说后门喷漆大约500,但是前面雾灯罩和前叶子板喷漆加上挡泥板换新需要1500左右

由于4S店和保险公司有快速理赔协议,所以定损很简单,只需要网上填写资料和上传照片就可以,不要保险公司来人。

之后提供资料给4S店代办车损

  • 保险报案编号
  • 事故责任认定书红色联,原件
  • 事发时所持行驶证,复印
  • 事发时所持驾照,复印
  • 被保险人身份证,拍照
  • 被保险人银行卡,拍照

当天中午12点左右,收到定损完成短信,定损金额为2200元,看了下银行卡,钱已经打到账上。

隔了2天打电话给4S事故专员,询问修车事宜,说第二天就可以取车

礼拜二早上去4S店,看车,付款2200,取车。

整个修车流程共计3天,花费0元。

到此整个事故人伤加车损就算处理完了,从出事故到全部处理完,持续11天,共计花费3700元,自费23.32元。

总结

龙吴路龙漕路路口是一个助动车违章成自然的路口,基本上每次过这个路口都要让左转的助动车,按理助动车应该先直行到对面,等交换绿灯后再横穿一次,但是由于图方便,基本上助动车都是斜着横穿两条机动车道。再加上这个路口的绿灯时间非常短,导致这个路口的通行效率非常的低。

这次的事故原因是因为右侧有一辆车挡住了视线,导致没有看到右侧违章的助动车,再加上都已经快过了路口了,注意力都放在了前面的路况及右侧是否有车要变道上了,完全没有注意到在右侧还有一根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居然会有助动车横穿过来。

这次事故对国人的素质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我只能说,从撞到我的那一刻开始,一直到后面他们一家人全都过来,一直没人看过我的车一眼,没人关心过我的车撞得怎么样了,一直是我在询问他撞的情况,他的车怎么样,他的菜怎么样,以及要赔他多少钱,和一直在怪我违章驾驶,开太快。我只能说,您应该感谢是撞到了我,而不是撞到土方车。

现在真的是什么人都有,我觉得某些人的被害妄想症是越来越严重了,甚至养成了习惯,只要一对自己不利,甭管是不是自己的问题,就开始推卸责任,感觉别人要害他。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长期的底层生活,让他们觉得整个社会都是恶意的,或者只有这样,才能在底层社会生存。

交警判定会默认让机动车负担全责,如果有人伤,千万不要揽责,按实来,主次责任就主次责任,无责就无责。因为后续的医疗费用不是所有都能报销的,如果出现很多自费项目,全责和无责就会差得很多了,另外心理上也会有差,无责和全责毕竟心里状态会有很大的不同。

调解协议有一个坑,就是在签订协议前,不知道最终保险会赔付多少,但是只有签订了调解协议,保险才会赔付。所以如果不怕拖的,可以直接拒绝调解,直接让对方上法院上诉自己和保险公司,这样就没有自费项目了,能赔多少是多少,而且全是保险赔付。

在出事故的时候,交警会在事故责任单背面写一些东西,比如这次事故时候写的助动车宣称车上菜价值500元,因为背面写的东西是不会复写到事故责任单二三联里面的,也就是说,只有交警自己留存的那张上有。如果对方拿不出发票或证据,那完全可以不认。

商业险理赔后来年会有一定程度的费用上浮,人保是1次就取消次年85折优惠。

机动车全责:

  • 对医药费、误工费、物损,共计1500元,保险赔1476.68元,自费23.32元
  • 车损修理、共计元,保险赔付2200元,自费0元
  • 来年保费失去85折优惠,损失1750元
  • 总计损失:1773.32元

机动车无责:

  • 对方医药费、误工费、物损自理,自费0元
  • 自己修理费用,自费2200元
  • 来年保费优惠0.85,减少1750元
  • 总计损失:450元

所以千万不要为了进保险去揽责任!宁愿自费修车!至少来年保费优惠也是笔不小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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